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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016年商事制度改革基本情况
[ 字体显示: ]    点击率:  发布时间: 2016-12-13 15:16:03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部署要求,坚持“放管服”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了宽松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一、持续简政放权,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
一是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今年以来工商总局根据国务院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两次动态调整公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后,及时作出部署在全市严格执行,目录以外的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保障了市场准入制度规范统一,为企业顺利设立、开展经营消除了障碍。二是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在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三证合一”模式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结合企业年报公示、变更登记,加快换发加载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促进改革成果在各部门、各单位广泛认可、应用。截至11月底全市共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8.2万份。三是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改革向个体工商户延伸,开展业务培训,更新登记系统,确保自12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四是继续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对《临沂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实行企业住所申报制,允许内资公司“一址多照”,允许商务秘书企业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等服务,有效释放了场地资源。1-11月,全市共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9.4万户,同比增长11.0%,新增注册资本(金)1210亿元,同比增长69.1%。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47.3万户,同比增长10.4%,注册资本(金)总额6392.6亿元,同比增长43.8%。
二、坚持放管并重,强化企业信用监管
一是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代市政府起草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部门职责,细化“双告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联合奖惩等措施,市政府召开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分工和时间节点,推动了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落实。二是大力推进年报公示,采取发布公告、邮寄信件、短信通知、现场指导等方式,向市场主体清晰、明确的传导年报公示关乎诚信、关乎机遇、关乎发展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市场主体中形成了公示信息、积累信用的共识。以2015年新登记市场主体、未报送公示2013、2014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为重点,实行精准指导,在全市各级企业登记窗口设立年报自助录入区,实行现场演示,指导当场填报,为年报公示创造了便利条件。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15年度年报率分别88.6%、93.6%、89.6%,高于2014年度年报公示率,为强化信用监管奠定了前提和基础。三是落实“双告知”制度,根据《山东省工商登记后置许可事项“双告知”目录》,采取发放提示书、口头告知等形式,提醒经营范围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双告知”信息推送、认领和共享功能之前,建立应急过渡机制,在市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山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链接,代市政府起草制定《关于落实“双告知”制度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查询认领工作的通知》,向市、县两级审批机关发放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及时查询认领所属行业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做好后续监管工作。三是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企业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制度在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和投资担保类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中,全面实行随机确定检查对象、随机选配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全市工商系统建立了428人的抽查人员库,根据省局按照全部市场主体3%的比例、投资担保类企业15%的比例随机摇号确定的市场主体名单,以县区为单位运用“双随机”抽查摇号系统,随机确定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的匹配关系,开展检查工作,全市共抽查企业4499家、个体工商户763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17户,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的1386家企业,6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64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四是强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信用联合惩戒。严格规范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列入、移出程序,及时依法将未年报、公示信息虚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况的16.9万户(次)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2015年6月1日以来,全市工商系统查办的2570起一般程序案件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向全社会进行了公示。积极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共同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有关职责任务,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相关部门共同对违法失信企业予以限制或禁入,在企业上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先进党组织评选表彰中,严格审核把关,对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任职限制,7286户(次)市场主体因被有关部门或金融机构联动实施限制而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逐步建立。
三、全面优化服务,助推企业转型发展
探索实施企业登记注册“受理审核合一制”,进一步提高登记注册效能。加大登记指导服务,支持企业通过免冠行政区划、冠省名、组建企业集团、兼并重组、合并分立,淘汰落后产能、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发挥“个转企”牵头作用,引导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组织形式升级带动产品结构、发展模式转型升级,实现做大做强,今年以来实现“个转企”4984户。积极构建市场主体优胜劣汰、依法退出机制,认真排查2013、2014年度未年报市场主体,区分情况、分类处置,对长期停业未经营、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引导注销、依法吊销,提高了市场主体数据的真实性,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全市共依法注销、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3.9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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